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怎么填?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样板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报程序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注意事项
1、审核重点:认定资格条件,核对有关信息。
2、材料内容:学生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费收费标准及高校账户信息、家庭困难证明(申请表中有选择的需提供)、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需随带原件查验。
3、高校确认:高校通过系统在线确认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包括在读状况、成绩及品行表现及是否获其他资助等续贷依据及学校账户信息。省外高校除在线确认外,也可通过在纸质《高校确认表》上签章确认,并将其回传(递)给经办行(社)。
4、县区审核:根据高校提供的情况,对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认定、信息核对。
5、报到确认:高校通过系统在线确认学生到校报到情况及学校账户信息。省外高校除在线确认外,也可通过在纸质《高校确认告知书》上签章确认,并将其回传经办行。
6、深造续贷:继续深造的学生需对原有贷款进行转贷或展期,其申贷方式视同首贷新生流程办理。
7、在校首贷:在校学生首次贷款流程与首次贷款新生一致,但“高校确认”办法参照续贷学生,向银行递交的审批材料具体以当地经办行(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