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法治建设走进万户千家
在我们莱芜,不仅有公路、电力‘村村通’,还有送法下乡的‘村村通’!提起包村律师,山东省莱芜市孔家庄村村支书谢恒木难掩喜悦之情。这是日前本报记者在对江苏、安徽、江西、山东、云南等5省农村法治状况调研中看到的场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农村法治建设得到积极推进,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广袤的农村大地描绘出一幅平安和谐的喜人画卷。
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2015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农村法治建设。围绕农村法治建设,中组部、民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许多基层法院在农村设立了法官工作室,2016年全国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案件超过500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5年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5万人……
顶层有设计,实践有创新。江苏溧阳创设百姓议事堂,开出调处纠纷的草药方;江西崇仁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云南玉溪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让法治融入农村生活……
现在,讲情不讲法在农村吃不开、行不通了。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法治建设步履坚实,正成为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支撑和坚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