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共问责1140人
中央新闻(新闻联播):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于2016年7月至8月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8省(区)开展环保督察,并于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00个环境问题。今天,8省(区)统一对外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环境问题问责情况。
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中,内蒙古17个、黑龙江13个、江苏11个、江西11个、河南20个、广西9个、云南11个、宁夏8个,督察组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问责。今天公布的问责结果显示,8省(区)此次共问责1140人,分别受到通报、诫勉、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责任追究。被问责人员中,厅级干部130人,处级干部504人。
8省(区)在问责过程中,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