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条件
1、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
2、失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失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流程
1、所需材料: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名册、证书)复印件,征地协议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张同底2寸彩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四份)。
2、申请流程:符合要求的农民以小组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公示7日→填写《申报表》及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去、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1、统筹基金:由政府出资、村(组)集体出资和其它资金构成,村(组)集体出资部分从土地补偿安置费中按20%提取交纳。
2、个人帐户:个人自愿缴费标准分为3600元和6600元两个档次,失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档,一经选定不得变动。
失地农民养老金领取标准
1、达到领取年龄的失地农民:个人未缴费的80元/月,个人缴费3600元的120元/月,个人缴费6600元的160元/月。
2、纳入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可享受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办法实施前未参保的失地农民,男现已年满60周岁,女现已年满55周岁的,由政府从本办法实行起发放基础养老保险金。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1、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2、以往的被征地农民如何参保?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3、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4、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什么原则?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5、被征地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6、如何办理个人账户退还手续?
①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②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③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④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携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