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水库被放生有害鱼种清道夫,放生清道夫犯法吗?
放生清道夫犯法吗?
放生清道夫是犯法的。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有:
1、《刑法》第344条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8条规定,放生野生动物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3、《生物安全法》第81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清道夫有什么危害?
清道夫,学名豹纹脂身鲇,原产于亚马逊河流域,以青苔等碎屑和其他鱼类的粪便为食,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其适应性强,食谱广,啥都吃,而且在国内缺乏天敌,放生到野外水域,极易存活,并且会大量繁殖,挤占本土鱼类生存空间。
另外,清道夫还会吃其他鱼种的鱼卵、鱼苗,因此有它的河道其他鱼类基本上就无法繁殖后代了,所以一旦某河段出现大量的清道夫,就意味生态遭到了破坏,大量本土物种的消失。
清道夫可以吃吗?
清道夫是不适合食用的,它们土腥味重,而且由于清道夫的食性较杂,且不排斥腐质食物,因此往往会摄入很多细菌,对人体也不利。更关键的是清道夫的骨头超级硬,肉还特别少,只有尾巴上有肉,肉少就算了,口感还不好,肉质比较粗糙。因此,即便是一些不挑剔的吃货都表示难以接受。
总的来说,我们国家缺少清道夫的天敌,再加上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且又不能通过吃来解决,是很容易泛滥成灾的。因此,大家千万不要随意在野外放生清道夫,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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