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是什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是什么?
1、家庭农场
是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化经营单位,具有法人性质。家庭农场这种形式产权关系清楚、边界清晰、交易成本很低,最适合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家庭农场全国目前有87.7万家。
2、农民专业合作社
即农户之间通过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或者其他生产资料采取一定合作方式的经营联合体。这种模式是一种互助性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规模更大,专业化水平更高,与市场的结合程度也更高,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联合经营体。
3、专业大户
专业大户主要从事某种单一的农产品的初级生产为主,其规模要大于分散经营农户的生产规模,而且专业程度较高。
4、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所经营的内容,可以涵盖到整个产业链条,从农产品的种植与加工、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甚至科研都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都比较高,通常与农户的合作社模式主要有“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
为什么要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土地结束了大集体时代,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分到各家各户。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尤其是我们国家加入WTO以后,这种分散性的经营模式弱点就开始呈现。如愿意留在家里种地的年轻人越来越少、种出来的农产品与市场结合度不高、农产品销售不了、质量欠佳、科技含量不高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非常关键的,因此才会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
以上就是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的介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普遍都认为主要是以上四种,这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也是被肯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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