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筹措资金全面开展全省种质资源普查
落实新《种子法》的关键年。黑龙江以此为契机,着重转变思想,以市场为导向,明确管什么、放什么,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将重点开展10项工作。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以新《种子法》为依据,修订《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修改种苗相关管理办法和地方标准,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质量管理、行政许可等管理制度。二是完善机构建设,强化履职尽责能力,落实林木种苗执法委托授权,梳理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职能。三是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制度,依据《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在全省开展一次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摸清资源家底。四是完善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不断提高良种品质,科学制定《黑龙江省林木育种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重点良种基地管理机制,提高良种生产能力。五是完善生产供应体系,通过建设保障性苗圃,推广定点采穗、定点育苗、订单生产、定向供应和品种、种源、销售去向清楚的“四定三清楚”种苗生产供应模式。六是完善特色种苗产业发展,通过开展省苗木交易会等形式,拓展互联网交易平台,探索新形势下林木种苗交易管理的新模式。七是完善种苗质量与市场监管制度,健全执法质监体系,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检验检疫等管理制度,开展全省林业林木种苗质量大检查。八是完善科技创新,加快良种选育进程,制定主要用材树种、经济树种、绿化树种的中长期育种规划,加强主要造林树种高世代育种群体选择,推动基地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九是完善品种审定工作,加强林木良种推广。十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种苗供求信息、价格等动态传送工作,开展“互联网+种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