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进行隔离,也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也不再划分高低风险区。
2、儿童按年龄可享受优惠火车票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实施,明确规定车票要实名制,此外儿童旅客要按照年龄来划分优惠标准,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
3、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管理,以及标准制定实施,完善农产品经营管控,以及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4、手机预装App可卸载
工信部、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并且在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通告明确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要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的原则,生产企业要确保除了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且要提供安全便捷卸载方式。
5、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是可以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6、深户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上调
近日公布的《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显示,深圳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由160元调整到260元每人每月。
以上就是关于1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的介绍了,很多新规从1月1日起执行,大家务必要了解清楚,积极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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